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4月3日,锦鸡股份公告显示,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收到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。依据《江苏省消防条例》第六十四条第一款和《江苏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基准》第四十条第二项之规定,拟定给予泰兴锦汇化工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柒万元整的行政处罚。
Copyright 2015-2022 玩具头条网 版权所有 备案号:沪ICP备2022005074号-20 联系邮箱:58 55 97 3@qq.com